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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企业再遇“拦路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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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ukum 发表于 2009-1-16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面对2009这个姗姗来迟的新年,宁波一家大型针织服装企业负责人并没有心情去感受节日气氛。就在2008年底最后一天,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式公布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09年》。   

“新规对我公司定于2009年1月2日、4日出口的货物报关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原定这两天报关出口的货物部分被迫滞留在港口。”这位负责人表示,该公司约有40%的商品被新纳入商检范围,将给公司的产品出口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  

 从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质检新规,新增纳入《法检目录》的产品中,近九成涉及纺织服装企业。这就意味着,生产这些产品的厂家,今后在出口时需要过“检验检疫关”,并交纳检验检疫费用。上海飞马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陆龙生算了一笔帐:按照目前的标准,新政涉及到飞马约5000万元的货品,相应的出口检验成本将增加60万左右。  

 新规出台后,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和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已陆续收到相关企业的反映,认为新增服装法检目录给企业出口带来了不便。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1月5日发布公告对新规进行解读:357个被增补进《法检目录》的商品,涉及纺织品服装的共有317个,占比达88.8%,主要包括婴儿装、童装、针织和梭织衬衫、针织内衣裤、睡衣、胸衣、游泳衣和电热毯等。此等商品2007年出口额共计299亿美元,涉及出口企业近3万家。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服装部主任胡敏透露,在新规出台前不久,商会曾建议有关方面放松商检,减少收费。“新规确实给企业出口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事前企业大都不知道,都是在报关时才知道新规的,然后匆忙地补手续。”胡敏称,商会方面将继续收集企业对新规的意见和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企业的呼声。  

就此新规,质检总局已采取临时过渡管理措施:2009年6月30日前,企业在出口时,只需提前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申报、领取《出境货物通关单》,而无需交纳检验检疫费,7月1日起,将按总局有关规定正式实施检验检疫。但记者了解到,很多企业认为在出口企业面临重重压力、急需有关方面施以援手的情况下,有关方面却出台了增加企业成本的规定,这并不合理,希望国家衷心考虑服装企业现状,取消新增《法检目录》,帮助企业渡过经济危机。  

 记者试图就新政出台背景、企业质疑和商会的意见等一系列问题,致电国家质检总局相关部门,但没有得到有关回复。知情人士透露,有关行业协会已联合向商务部外贸司提交一份名为《关于对国家质检总局调整09年〈法检目录〉的情况和意见》。“该《意见》对国内外贸易环境及纺织服装所处的环境进行分析判断,并提出政策支持请求,即取消新增《法检目录》涉及纺织服装的部分内容”,该人士预计,关于该目录的最终定论将于近期发布。
 楼主| syukum 发表于 2009-1-16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说别的,中国所谓的政策太随意化了!
空子 发表于 2009-1-16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12月25日,我听说了相关政策要出台的传闻后,立刻去了当地的检验检疫局咨询。工作人员说,近阶段的货物,你们就放心大胆地出。如果国家出台政策不给你们过渡时间,那也太不负责任了。当时想想也是的。
不料,到了1月1日,政策下来了,当天立即开始执行。
Ailsa 发表于 2009-1-16 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属于控制外贸生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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