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同乡网

 找回密码
 新用户注册
搜索

九公斤野生甲鱼

[复制链接]
zhouyu520 发表于 2006-12-1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宁波网讯 11月29日,在浙江宁波百丈东路经营衢州山味酒店的老板周先生向笔者透露,他将于12月1日上午去东钱湖放生一只特大野生甲鱼。多大?九公斤!这个堪称“极品甲鱼”的宝贝,是他于半个月前在千岛湖花六千多元收购的。

  收购罕见野生甲鱼

  周老板常年在千岛湖订购水产品,11月中旬又一次去千岛湖收购,就碰到了鱼船上刚捕捞上来的这只大甲鱼,一称重,九公斤多,讨价还价,六千多元才成交!“这么大野生的,我经营餐馆多年,包括厨师,都没见到过。当时没想吃它,也没想倒卖,就觉得难得碰到,就算养在餐馆里,也增添不少光彩,可以饱眼福啊!”他笑着说。

  “客人旁观可以,但不允许动手摸它,更不可能把它宰了满足客人的胃口。”足见周老板对之爱护有加。他和服务员一有空,就琢磨着怎么更好地伺候好它。

  有养殖经验的人看到它,都说它的年龄至少在50年以上了,是罕见的“极品甲鱼”。得到有关人士的价值认可,别提他有多开心了。

  决定放生

  既然花那么多钱买下它,又打算放生,不免让人起疑:周老板是因“吃斋念佛”呢,还是在“作秀”?

  对此,周老板解释:没有“吃斋念佛”,也不是在“作秀”;这个特大野生甲鱼很难得,很珍贵,吃它当然舍不得,养它也不是长久之计,既然爱护它,与其将它“囚禁”在餐馆玻璃框里,不如放归自然环境,这才是更好地爱护它;宁波现正在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在这期间放生,也比较有意义;从这些角度想想,心里就开朗了,觉得放生很值得!

  笔者29日看到了周老板已把它当宝贝的野生甲鱼:体形庞大,呈黑褐色,浑身较光滑,无明显伤痕,动作缓慢,颇显“老者风范”。把一只一公斤的甲鱼与它放在一起比较,简直是“小巫见大巫”。小甲鱼明显因年轻争强好斗,屡屡探头探脑发出挑衅,大甲鱼顶多张张嘴,静观其变。

  当场一称,差一两就满九公斤。周老板说,上星期称还有九公斤零二两六呢,它变瘦了,虽然想伺候好它,但不知道给它吃什么好,它几乎饿了十几天,不能再让它饿下去了,这也决定了我要早日将它放生,就在明后天让它“安家”东钱湖吧。

  29日晚,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一名管理人员得悉有人将在东钱湖放生野生大甲鱼,表示这是好事,是公益行为。他说,东钱湖面积大,生物多样,在此放生有益无害,以往来放生的种类很多,包括甲鱼、乌龟、黄鳝、泥鳅、螺蛳等等。再者,东钱湖里本身也有野生甲鱼,再投放其中能够融合在一起生活。

  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水产品方面的专家分析说,该甲鱼来自千岛湖,放归东钱湖,是没有生存不适问题的,因为两地地域接近,属于同一水系。另外,他和余姚养殖甲鱼大户沈先生,都认为九公斤野生甲鱼确实是很少见的。

  重要提醒:放生,要科学,莫成“杀生”

  虽然周老板将特大野生甲鱼放生东钱湖不成问题,但是,我们有必要了解如何科学放生。因为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有放生的做法,但没有放生的效果,甚至使放生最终变成了“杀生”,可谓事与愿违。

  就在宁波的日湖,笔者前年亲眼目睹,很多老年人把大批动物放生转身离开后,动物们还在水边有待回过神来之时,就被另一些人再次轻易捕获,拿去卖的有,拿去吃的也有。有些动物硬壳上明显有屡抓屡放的刻字痕迹。

  东钱湖的管理人员也强调,放生要看是什么动物,适合放哪里,例如有些是陆生的龟把它放水里就不行,北方的水生动物放到南方的水里也不适宜,不适应环境就会导致死亡。因此,他建议放生的人一定要科学放生,媒体等机构也要对他们进行引导。
周老板花6000多元收购的重达9公斤的特大野生甲鱼,店员抱得很吃力.jpg
旁边巴掌大的鱼儿相比之下显得很小.jpg
上面1公斤的甲鱼相比之下显得很小.jpg
空子 发表于 2006-12-1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哇,算得上千年老妖了。
 楼主| zhouyu520 发表于 2006-12-1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老爷爷级别的
白松 发表于 2006-12-1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放生东钱湖是好事,可千万别让贼给盯上了,不然又没了。
chenchen11052 发表于 2006-12-1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大一只王八。。。
丁丁 发表于 2006-12-4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是算的上是乌龟精了
lydymd 发表于 2007-3-25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吃了它吗
lydymd 发表于 2007-3-25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残了 ~~龟
一根葱 发表于 2007-4-6 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靠~~~爷爷啊
小帅 发表于 2007-11-18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新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象山同乡网 ( 京ICP备10005750号 )

GMT+8, 2024-6-16 09:55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xiangshanren.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