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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史记《周永康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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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 发表于 2014-8-4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他山之石 于 2014-8-4 16:54 编辑

(别人的不让看,我也去百度个来玩玩,自己慢慢看。)

孔子曰:“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老氏称:“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法令滋章,盗贼多有。”太史公曰:信哉是言也!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当是之时,吏治若救火扬沸,非武健严酷,恶能胜其任而愉快乎!言道德者,溺其职矣。



古时,酷吏刻轹宗室,侵辱功臣。而今非也,酷吏皆欲贪,出而为吏,身贪鄙者馀财,不顾耻辱。



有周永康者,生于民国三十一年,西历一九四二年也。永康会稽人,坊间人传康师傅。康本字元根,谱系称宋理学周敦颐之后。虽出身卑鄙,但犹鹰也,饥则附,燠则趋,又暴酷骄恣。后为官时,所爱者,挠法活之;所憎者,曲法诛灭之。

康有兄弟三人,其绩为最,先送平江私学,后入太学研洧水之术。其中,遇一女,王姓,谓之淑华,后结为夫妻。卒业后,即入大庆,育有二子,名曰周滨、周涵。此时康虽小吏,但始出之路,粝食粗衣,鹑居鷇食,常有捉襟见肘故事。时,其弟元青纳官之女,亦仕,自里正升乡正也。

四十有三,康入国府,因与上同乡,趋之。其以所学,任洧工左丞。三年,洧工部撤,成洧工营部,出任副总理事,自此步步高升,青云平步。后迁蜀中郡守,此后私党,愈能制治之权。不久,康回中央,上擢为廷尉,兼以卫尉,此为上禅位前布局也。其权大,盖其忠也。

康掌廷尉时,群事暴增,与其粗暴之道使世隙益锐。是时民朴,畏罪自重,而都独先严酷,致行法不避,列侯见都侧目而视,酷烈为声,遂引是非,外称其号曰“政法沙皇”。国中果有人恨旧党见拔,屡上书参劾,称其祸国殃民、荼毒天下,其世治综理之法,谓国之多难皆与康累,然有上之威,故无事。

若夫高冠长剑,纡朱怀金者,布满宫闱;苴茅分虎,南面臣人者,盖以十数。与元来两人交驩,以弟事来。元来为人多诈,舞智以御人。不久元来事发,康力保,更有嫌持机密告元来,上令察之。

康性鄙闇,好名怜晓烨,受妻淑华所阻,曰:“犹吾死,方可”,康即设祸于妻,淑华卒,晓烨上位。次子周涵因此厌康,辱其为畜生。又闻康为保位,携私奴刺今上,然今上早有准备,即事败,囚之。查康贪吝过甚,财货皆身自量较,至是卖官鬻爵,使兄弟元青、元兴出市道贩卖。导致非亲不用,非仇不诛,长子周滨,虽为商贾,涉水利石油等官家产业;亲翁黄渝生,更是飞扬跋扈,落网之时,钱财数百亿巨,举家皆捕,唯早先断绝关系之幼子周涵除外。



乡闻康事,欲与查证,然回应意味悠长:“汝懂”。终消息确凿,康恶事做绝,故败事也。

身死家室富,又恐受赇枉法,为奸触大罪,身死而家灭。贪吏安可为也!

QQ截图20140804165223.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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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海客 发表于 2014-8-4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到后妻,似乎都有夸张。
成根 发表于 2014-8-8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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