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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两厅发公文 各县是否在执行【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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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根 发表于 2011-12-16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成根 于 2011-12-17 16:2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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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2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企业退休人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356号)。
      半个月时间过去了,各县(市、区)是否在执行?



      为更好地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缓解物价上涨压力,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企业退休人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全省企业(包括行业单位)中,凡于201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的人员和按国发[1978]104号、浙劳险[1993]185号、浙政[1997]15号、浙政发[2006]48号等文件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
    二、补贴标准
    (一)月基本养老金(含基本养老金补贴,下同)低于1200元(含1200元)的人员,一次性补贴标准为每人800元。
    (二)月基本养老金高于1200元且低于2500元(含2500元)的人员,一次性补贴标准为每人700元。
    (三)月基本养老金高于2500元的人员,一次性补贴标准为每人600元。
    三、资金开支渠道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本次发放的一次性生活补贴从统筹基金中列支。
    四、执行时间
    2011年11月30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一次性生活补贴在2011年12月发放;2011年12月1日至31日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一次性生活补贴在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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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oboying 发表于 2011-12-16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敬爱的共产党什么时候也给农民发一点啊
墨道是田家 发表于 2012-2-21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好,支持,望多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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