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同乡网

 找回密码
 新用户注册
搜索

象山三中副校长韩兴旺:助学,师者的一份责任

[复制链接]
空子 发表于 2007-7-17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收到象山第三中学副校长韩兴旺老师的来稿,为我们讲述了作为一个人民教师,在学校里碰到的各类贫困生的境况。
  作为象山人,一直觉得我们象山的经济还是可以的,我们象山人民的生活还是比较富足的……但是在这里,我却发现,在我们象山仍然还有生活在贫困生活底线的人。
  助学,岂止是师者的一份责任,更应该是社会的责任啊。
  感谢韩老师,感谢所有在教育工作线上的老师。
  全文发在一楼,请大家阅读。
 楼主| 空子 发表于 2007-7-17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助学  师者的一份责任

象山三中   韩兴旺


  刚进入暑假,又到了高一新生报到的日子。咚咚咚,敲门后进来的是一位女生,明显地透着土气的农村女孩。几问几答后明白,女孩父亲早逝,母亲改嫁丢下了她,她现在跟叔叔过。这次以550分的高分考入三中,由于没带足应交的书学费,报到处的老师让她来找我。
  因为负责新生报到工作,每年都会碰到几位这样那样的贫困生。有一时交不清一万六择校费的,也有正取生交不出二千左右书学费的。记得三年前的这个时候,一妇女带着女儿来报到。该妇女丈夫病逝,膝下育有三女,大女儿上大二,二女儿与她一起在什么地方开一家早餐店养家,这次小女儿没考好,进三中要交择校费一时筹不齐,要求暂欠,以后分次付清。我们告诉她,如果去其他几所学校,就可以不用交择校费了,母女俩非常坚决地表示要读三中。校长主动提出减免部分择校费,那母亲也不受,只要学校答应分期付款就行。诉说家里情况时,肩负沉重经济压力的母亲忍不住痛哭流涕,女儿一开始想不让母亲哭,后来也只能跟着哭。带他们去见校长的我也陪他们流了泪。后来听校长说开学时他们又来交了一部分欠款,多数是皱巴巴的拾元贰拾元币,甚至还有一些硬币,定是早餐店的收入。
  应该说现在象山的经济形势不错,老百姓的生活水平逐年提高。且不说众多的大老板小老板,就算许多中学教师,也买了车盖了房,过上了小康生活。但看看农村里的农民,除了一部分脑子活络或有一技之长发了财的,一般身体健康的,也能凭体力种些作物或打些短工,到头来盖几间房子再把子女抚养成人,也算正常了。但若过得不顺,得个大病什么的,家里基本断了经济来源,除医疗费用外,子女学习费用、日常生活开支等一点也少不了,就只有进入贫困家庭行列的份了。
  在中学里,每届学生中都有为数不少的贫困生,需要学校和社会的帮助才能完成学业。
  记得带02届学生时,我当年级组长。年级里有三位无爹无娘的孤儿,都是跟着七八十岁的老奶奶过的;还有一位爹妈都残疾,住大队屋的;另外有两位虽有爹,但家里连孩子读书生活费都拿不出或不肯出的。为帮助这些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组织年级组30来位教师每人每月从双休日加班费中拿出20元钱,给六位学生提供每月100元的生活费,然后我和另外二位教师又与其中的三位学生接对,再出50元,帮助他们解决了在学校期间的生活费用,学校也尽最大可能,减免了这些学生的学费。三年后,这六位学生都顺利考入了高一级的学校。
  说起我的助学行动,最早的一次是我自己刚毕业不久,在当吴兴波和张莹他们班主任时,一个学生父母都有病,根本拿不出给孩子读书的钱。好在这位学生母亲的一个同学在亲戚、同学当中筹了一笔钱解决了他的生活费用,学校也减免了他的学费,但必要的学习费用还是没有着落。我组织班里学生在家长的支持下筹借了两千元钱作为基金,委托我姐姐把基金以两分利息借出,每月的利息给这学生解决学习费用。三年后学生毕业,基金也如数还给学生。现在想想还觉得这桩好事做得最巧,谁也没亏。
  常常觉得,这些年需要帮助的学生越来越多了,可能是现在学习生活费用提高的原因吧。县里有慈善总会,会定期资助为数不少的贫困生;学校也有不少助学的措施。在我们三中,有定期的党员帮困助学款发放,有每年一次的全校性助学募捐活动,也有结合家访进行的慰问贫困学生家庭的活动。学校更是把特困、贫困学生登记在册,除减免部分或全部学杂费外,其他的诸如校服费、保险费、假日活动费等,均给予减免。但就这样,还是觉得还有不少学生需要更多的帮助。这些帮助,单靠学校和老师,实在有点力不从心,所以更需要社会上的热心人士来参与。近年来,我们联系到了一些成功人士,与特困学生手拉手结对,每月或每学期为学生提供一定数额的助学款,帮助他们顺利完成高中学业,有些甚至一直资助学生到大学毕业。
  一次,为一学生联系好了资助者后,我去找那学生,那学生开始坚决不受,原因是怕以后无法报答。我跟她说,帮助她是社会的责任,也是社会的功能,无需她去报答。而对受助学生来说,你搞好学习,将来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之人,就是对社会、对资助者最好的报答。
      是的,助学,是作为教师的我们的责任,也是社会的责任。希望,也相信会有越来越多各界的成功人士加入到助学的行列中来。这次听说象山同乡网要搞手拉手助学活动,欣喜了好久。因为我们的助学队伍又多了一支生力军。
skyhood 发表于 2007-7-17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教书育人是师者的责任,现在又多了一份“助学”,真难为老师了。

向韩老师及三中的老师致敬。
成根 发表于 2007-7-17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zhangying 发表于 2007-7-17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我和一朋友讨论助学的事情(他也一直在赞助一些小孩子读书和做一些慈善事业)
我觉得他的很多想法,跟我当初和老K。WUXINGBO一起讨论开展这个活动的初衷一致。
跟他的交谈,让我觉得我们当初有一些问题,其实没有考虑全面。
他还提到一点,当我们去赞助的时候,还要考虑到,不要给的太多,只要给学费以及基本的生活费用就好了,不是不愿意给,而是需要的人太多,不如给更多的人有学习的机会。另外一个也是最重要的,给的太多,会给一些人造成依赖性,对他们未来的发展没什么好处的。
当我提到我们准备给的费用时,他的第一反应是太多了,还不如分给几个真正需要的孩子。如果赞助,作为大学生,也只要给第一、二年的学费,最多给第一年的基本生活费用。否则,对孩子会有依赖心理。再说到了大学的年龄的孩子已经是成年人,他们应该自己自立自强,这也是对他未来的成长有好处的。
而且我们都是过来人,现在的大学生一般学业都很轻松,而且社会上有很多不同方式的勤工俭学的机会,我们要鼓励他们去自立。
我朋友给我的建议是,赞助第一年的学费和基本生活费用,然后尽可能的给他们创造一些勤工俭学的机会,以帮助他们有自立的能力,也为他们以后走向社会打好基础。

[ 本帖最后由 zhangying 于 2007-7-17 12:02 编辑 ]
偶遇 发表于 2007-7-17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以前一直觉得象山应该不会跟贫穷二字连一起的,直到去年有人给我介绍奉化手牵手爱心社,在那儿跟一个贵州的儿童接成一个对子后、,后来发现在初中生和高中生中也有象山的贫困学生。向韩校长和三中的老师致敬,当好老师不容易!
幸福花瓣 发表于 2007-7-17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zhangying 于 2007-7-17 11:26 发表
昨天我和一朋友讨论助学的事情(他也一直在赞助一些小孩子读书和做一些慈善事业)
我觉得他的很多想法,跟我当初和老K。WUXINGBO一起讨论开展这个活动的初衷一致。
我们真的是要去赞助一些真正需要的孩子,特 ...




太有道理了!
 楼主| 空子 发表于 2007-7-17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我们将来在资助对象和同乡网之间结成辅导对子,辅导他们快速进行勤工俭学,培养自立能力。
skyhood 发表于 2007-7-17 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象山这几年发展很不错,将来会更好,但是目前仍有困难家庭,小学、中学、大学都存在困难学子,他们需要帮助。

我们同乡网能做什么?我们的优势在哪儿?

各地同乡的外部资源才是同乡网的最大优势,是象山本地组织无法办到的,发挥他们的帮带作用,让我们的象山学子更好地学习生活。

同乡网还没能力提供所有的帮助,那就选择我们能做好的事,以发挥同乡网的最大优势。
偶遇 发表于 2007-7-17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kyhood 于 2007-7-17 12:06 发表
象山这几年发展很不错,将来会更好,但是目前仍有困难家庭,小学、中学、大学都存在困难学子,他们需要帮助。

我们同乡网能做什么?我们的优势在哪儿?

各地同乡的外部资源才是同乡网的最大优势,是象山本 ...

K版说得极是!
山水情 发表于 2007-7-17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助学不仅是师者的责任,更是社会的责任.但现在社会对弱者的贡献太少,富人去潇洒,而行善的却是穷人.很可悲.
白松 发表于 2007-7-17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助学乃全社会的责任,光靠社会几个团体来发扬广大是远远不够的。

从我做起,从人人做起。
一根葱 发表于 2007-7-19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帮助有需要的人
美德
成根 发表于 2007-7-19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助学活动,捐资当然是一个重要方面,我以为需要"双管齐下",即除了物质上的,还有精神上的助学.
      输血很重要,造血更重要!正如5楼所说的:"鼓励他们去自立","尽可能的给他们创造一些勤工俭学的机会,以帮助他们有自立的能力."
唐宁居士 发表于 2007-7-21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您辛苦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新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象山同乡网 ( 京ICP备10005750号 )

GMT+8, 2024-4-24 09:13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xiangshanren.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