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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杂文三篇

热度 2已有 646 次阅读2010-11-14 08:07 |

    杂文三篇

 

1.脑   

 

人的脑袋是一个十分奇妙的东西,它除了指挥人体各个器官的协作以外,其主要的功能还是在于“思维”。各种各样的人有各种不同的思维。普通老百姓,比如农民,他们的“思维”主要是算计今年要种什么农作物,选择哪一个品种、购买哪些肥料、农药更有效,才能达到高产。因为只有收成好了才能达到温饱;科学家的“思维”则更奇妙,譬如牛顿看到一个苹果落地就引起他思考,最终使他发现了举世瞩目的万有引力定律;古代的帝王将相和现代的政治家、政客们的“思维”则是在“运筹帷幄”和“神机妙算”……可见,脑袋的作用是何等奇妙啊!

由于历史原因,我们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有些特殊,在老百姓和科学家的思维方面与人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但在“政治领域”内的思维方面却与人家大大的不同。究其原因是由于我们中国有句古训:祸从口出嘛!从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到大清皇朝的“文字狱”,有多少个成千上万的志士仁人们就是为了说一句话或者是为了写一首诗就被砍掉脑袋!脑袋这个奇妙的东西,谁会愿意轻易地被丢掉呢?这样做值得吗?!于是乎,人们就开始变得聪明起来,少说为佳嘛。久而久之,人云亦云、随大遛就成为明哲保身的护身符了。

人云亦云和随大遛的本质是不敢或者不善于使用自己脑袋,这种陋习在封建社会里存在是不足为奇的,但在解放以后的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还存在着甚至还有加剧的趋势那就令人费解和痛心了。大家都知道,在那“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的那段历史时期里,党内并不是像六七十年代那样搞“一言堂”的,但到了1956年批判“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时候,政治情势就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尽管当时的政治气候已经是十分严峻,但还是有一个叫吕荧的人(《人民日报》文艺部顾问)毅然不顾“万人齐声声讨”的情势下,居然还要到讲台上去发言,说什么“胡风不是政治问题,是学术思想问题,不能说他是反革命”。当然,结果是遭到“惊心动魄的轰骂声”。不言而喻,他当场就被带出会场软禁起来,并立刻被定为“胡风分子”,押赴监狱强制劳动,最后死于狱中。有了这些教训,人们难道就不会“聪明”起来!谁还敢站出来说不同意见,还再会去使用自己的脑袋?毕竟,像吕荧这样不要命的人还是不多见的。接下来,就是在第二年“不平凡的春天”。尽管当时的最高领导许诺:党在整风期间,要提倡“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但当时大多数人鉴于去年“反胡风”的教训,还是心有余悸,不敢发言向党提意见。但在各级党组织的谆谆诱导下,还是有不少人响应党的号召,面对当时存在的种种弊端,站出来向党提意见,说“外行不能领导内行”、“要发扬民主作风”、“多听听党外人士意见”等等。结果,这些人就被“引蛇出洞”,作为“向党猖狂进攻”的口实,就“自然”地被打成了“右派分子”,这个群体竟达五十万之众。这样一来,难道还会有人再出来说不同意见?可是,仅仅时隔二年,居然还有一个不怕遭怏的人,他又要使用自己的脑袋,这个人就是曾经在战场上“横马立刀”的彭德怀。他目睹农民在当时遭受到的苦难,竟敢在庐山会议上向毛泽东提出意见,在“大跃进”、“大办钢铁”、“人民公社食堂”的问题上有“小资产阶级狂热性”。结果大家都知道,连同支持他的张闻天、黄克诚、周小舟等人一起被打成“军事俱乐部”、“反党集团”。他被丢了国防部长的职务不说,还被批斗得死去活来,最后陷身囹圄,在狱中含冤而死。接下来,只能是一边倒的局面了,谁还敢再去使用自己的脑袋呢?

但是,还是有人要使用自己的脑袋,这就是在“史无前例”时期出现的林昭、遇罗克、张志新、李九莲。他(她)们仅仅是说出几句真话,就招来了杀身之祸,其结果是“用了自己的脑袋”,却“丢了自己的脑袋”。而且,更令人寒心的是:当局为防止她们在刑前再说真话,林昭在病重竟从病床上拉出去枪毙,张志新在被抡决前被割断了喉管,李九莲则被用竹签将下颚与舌头穿在一起拉出去抡杀,死后还被奸尸、被挖去了双乳……

世界上像吕荧、彭德怀、林昭、遇罗克、张志新、李九莲这样的人毕竟不多,老百姓看到了他们这些人的惨烈的下场,谁还不感到毛骨棘然呢?这样,“善于使用自己脑袋”的人也就自然愈来愈少了……

完全可以设想,如果一个民族中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不善于使用自己的脑袋,那末这个民族是一个什么样的民族,这个民族能在世界上立于不败之地吗?!

 

                                作于20041

 

2.质疑“公仆”

 

 

    为了搞清楚“公仆”的含义,我特意地去翻阅了一下《辞海》。从《辞海》中得知,“仆”是“我国古代对奴隶或差役的称谓”。如《白克壶》:易(赐)白克仆卅夫;《左传.昭公七年》:僚臣仆,仆臣台,后泛指供役使的仆人。在我国的传统戏剧中,也常见到“员外”在出门时总是要带着“老仆”随行;“公子”上京赶考也要带“书僮”作伴。老仆是仆人无疑,而书僮呢则是作为童仆的通称。可见,不管是古代、近代或老仆、童仆,“仆”确是“奴隶或差役”无疑。顾名思义,现在的“公仆”一词,其中“公”字肯定是公众的“公”,绝不是公正、公开或公平的“公”,因为只有“公众的仆人”才可简称为“公仆”,其他的“三个”与“仆”配合组词就不成体统了。而“公仆”一词,在《辞海》中却无法找到。不管如何,我认定“公仆”就是“公众的仆人”。

我第一次接触到“公仆”一词是在初中读书的时候,记得在语文课中有一篇著名诗人袁水柏的讽刺诗,题目好象是叫“主人要辞职”。由于该诗令人叫绝,所以至今还留有深刻的印象。这是一篇揭露解放前的国民党官僚们为了愚弄人民,装腔作势地自喻为“公仆”的讽刺诗。袁水柏用极其辛辣、嘲弄的语调,讽刺了明明是处在卑贱地位、服侍主子的奴仆们却被“恭称”为“主人”;而坐在酒席上花天酒地的主子们倒反而叫“公仆”。难怪“主人”要向“公仆”提出:我们互相调换一个位置如何?我们宁可当“公仆”,不愿做“主人”!

如果说,国民党政客们自称“公仆”是为了掩盖其反动统治的一种手段,蒙蔽、欺骗国人的觉新意识,达到其长期统治的目的的话,那么,我们现在根本就没有必要去像他们那样装腔作势地自喻为“公仆”了,道理很简单,因为我们现在是人民的政权。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里,干部(应称为官员、公务员)与群众(应称为公民)之间不存在对立关系,干部当然没有必要再去“愚弄”人民。政府官员、公务员是执法者,他们负有维护法律、处理违法(规)事件的神圣职责;公民在遵守国家法律(规)的同时,也有权监督官员、公务员违法、违纪的权利。这种新型关系,特别是在实施法治的今天已经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在法治的社会里,国家的一切活动准则都必须按法律办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根本上就不存在什么“主仆”之类的欺人之谈。今天,如果有人一定要称自己为“公仆”,我想他无非是想作秀而已。如果从文学形象语言的角度上来说,真正称得上“人民的公仆”的倒不是没有,我们敬爱的周恩来总理就是其中的一个,还有像焦裕录、孔繁森等同志称他们为“人民的公仆”也是当之无愧的,因为他们都曾经为人民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尽管如此,我认为从社会实质的含义上来看,他们并不是人民的“仆”,而是人民的“官”,无论从他们所处的地位、还是从他们所拥有的待遇(与绝大多数当时的人民相比)而言,与“仆”是绝对地沾不上边的。因为“仆”的含义很清楚,它是属于被人“差役”的人,老百姓能把他们当作“差役”使用吗?再说,现在有许多“公仆”到下面来的时候,前面的警车开道,后面的陪车护卫,下车以后又是前呼后拥的,世上哪有这般威风的“仆”人?我们还可以经常在报纸上看到,某地在公开招聘公务员的时候,总会有多于招收人数十倍、甚至二十倍的、持有高学历的人去踊跃报名参加考试。人们不禁要问:怎么会有那么多的“天之骄子”们心甘情愿地去争当“仆”人的吗?在现实社会里,公民不欢喜听那些没有实质意义的“公仆”之类的浮华词藻,而是期盼那些为人公正、公道、公开办事的“官员”。老百姓早就对于那些口口声声自称“公仆”、而暗地里却干着见不得人的干部嗤之以鼻了!许多在讲台上大言不惭地自称为“公仆”的当官者,在东窗事发后就立即成为阶下囚的“故事”已经是屡见不鲜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是常常听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吗?如果那些“公仆”们稍微有一点“仆”气的话,“主人”就不必这样挨声受气了!世上哪有“仆人”板着面孔,“主人”遭受训斥的事情?这不是明显地本末倒置了吗?!从实事求是的角度来讲,我看现在还是不宜称呼“公仆”为好,因为有“仆”必有“主”,如果把“官员”称作“仆”,那“老百姓”自然要成为“主”了。如果是这样,“主人”恐怕迟早会向“仆人”提出:我们互相调换一个位置如何?

 

 

 

                                            作于20026月初

 

3.也谈跑官买官

 

如今,“跑官买官”几乎已经成为仕途攀升的“决窍”,“买官”与“卖官”这行当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公开秘密,否则,我们老百姓怎能知道“五万元买科级”、“十万元买局级”等行情?新版“官场现形记”层出不穷,这些文学作品把贪官们的丑恶行径刻划得绘声绘色、惟妙惟肖、淋漓尽致,没有一个读者会怀疑作者是在“捕风捉影”地“污蔑”共产党官员,给“公仆”脸上“抹黑”。

我们在报纸上也经常可以看到这样报道:某位省委或市委领导严声色厉地宣布:不要给任何跑官者得到晋升的机会!可见,在官场上不但确有跑官者,而且是存在得相当普遍。否则,那些省委、市委领导会亲自在报上公开发表这样严厉的言论吗?

其实,跑官、买官的现象在多年前就已经出现了,只不过是现在愈现愈烈罢了,而且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平心而论,我们各级党组织对此也并不是不闻不问或者是高枕无忧的,而且也采取过一些措施,但收效总是不大,遏止不住这股腐败的暗流。那么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呢?我们不妨从几个不同视角来探讨一下。

跑官者心里十分明白,他们如果赤手空拳地到上级那里去跑官是绝对不能如愿的,他们必须要带去见面礼:“政绩工程”加上“润滑剂”。“政绩工程”是完全可以制造出来的,这对于他们这些人来说可以说是拿手好戏!至于“润滑剂”嘛,对于他们来说也并不困难,只要稍微暗示一下就行,他们的下属或企业家自会“送货上门”。现在社会上不是流行着一句顺口溜吗:不跑不送,降级使用;只跑不送,原地不动。可见,要升官只能“既要跑又要送”了!人们对这些丑恶现象早已多见不怪、麻木不仁了。用劳民伤财的代价来当作跑官的资本是“公仆”们的“创举”,也是一种最廉价的跑官成本。

据《中国社会导刊》第七期刊登《官场掮客》的专题报道,原陆川县副县长吴耿岳,为了买官,受贿606.23万元、贪污37.8481万元,行贿90万元。这不过是千百个买官人中的其中一个例子罢了,可见目前买官、卖官之风盛行到如此严重的地步!

为了堵塞“跑官”、“买官”的行径,决策者们确实也动了不少脑筋。据说,广东省领导不久前颁发了一个决定,今后凡是要提拔官员,必需要由全体常委会无记名投票(通过)决定,不能象过去那样第一把手说了算。这当然可以说是一个有力措施,能够解决一些问题,但是我认为不能解决根本性的问题,而且这个措施也不一定是绝对地可靠,因为作为班子的第一把手如果有“问题”,下面的许多班子成员要看他的脸色行事,这个“措施”就不一定“灵光”了。事实上,省委、市委中的第一把手出问题的不是已经“屡见不鲜”了吗?

如果我们换一个思维角度,把“卖官”的权不交给“上级”,而是交给公民,才能从根本上杜绝买官、卖官现象。不是有一句叫做“还政于民”的口号吗?如果设想,我们能建立起一种机制,把“卖官权”转让给老百姓,而且“别无分店”,那么这个买官的“成本”就大了,“买官者”不可能拿出这么多的钱来投到“芸芸众生”中去;那些人为制造的“政绩工程”在老百姓面前也绝对行不通了。要想在仕途上有所长进的人,只有老老实实地、脚踏实地地去干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取得老百姓的信任,那些芸芸众生们才会卖你的账,才会把“官票”给你!有这样一个简单明亮、切实可行的办法就难道没有人想过?我们现在不是正在提倡政治民主吗?

依我看,只有把对干部的任命权和监督权真正地交给人民,干部才会真正地做到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

 

                      (作于1999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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