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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代理省委书记”王家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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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qingsong 发表于 2006-7-14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郑杏娟.jpg                                                                                                                                                      王家谟(1906-1927),又名王嘉谟,小名王小曼,出生于丹城西门村一个贫民家庭。毕业于县立高等小学,曾当过文书和教员。1925年8月,由杨白等介绍,加入共青团,翌年2月转为中共党员,奉命调宁波地委,分管组织工作。期间,他深入农村调查,组织和丰纱厂、四明中学等工厂、学校罢工罢课。1927年5月,兼任宁波《国民日报》副刊编辑,以“莫言”、“一贯”等笔名发表抨击时弊、宣传革命的文章,被称为“非常忠实的无产阶级战士”。“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接任中共宁波地委书记。7月,调任省委组织部主任。8月,任浙江省代理省委书记。1927年10月,省委根据中央指示,成立浙东暴动委员会,王家谟任主任委员,制订了北起钱塘江、南至温州湾的《浙东暴动计划》,发动农民大暴动。11月,王家谟亲自去各地落实暴动计划时,不幸在温州被捕,11月18日被国民党枪杀于温州东门外狮虎山上。

[ 本帖最后由 xuqingsong 于 2007-6-16 18:15 编辑 ]
大海 发表于 2008-3-25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家谟,又作王嘉谟,别名王一贯,乳名小曼,化名家伦、亦政,笔名莫言。丹城西桥头人,1906年12月13日出生。1925年8月加入共青团,1926年2月转为中共党员,历任中共宁波地委技术书记、地委委员、组织部主任、地委书记。1927年7月调任中共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主任,曾任省委代理书记。同年11月初,兼任浙东工农革命委员会主任委员。11月12日,赴温州部署浙东武装暴动计划被国民党逮捕,18日被害于温州东门外狮虎山,时年22岁。民主革命时期,有9位浙江省委书记、代书记被国民党杀害,王家谟是最早被害的省委代书记。
  1926年,王家谟受领导的指示,到宁波江东区以启明女中教师为掩护,配合和丰纱厂党组织,领导工人与资本家进行面对面的斗争。1927年2月9日,上海区委召开全体会议,讨论江浙区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筹备事宜,成立了以周恩来为首的7人组织问题委员会,王家谟被推荐为7人组织问题委员会成员之一。
  赵济猛等离开宁波后,中共宁波地委进行改组,由王家谟和王任叔(巴人)、江少怀、张明贤(女)4人组成新地委,王家谟任书记,毅然挑起领导宁波人民继续斗争的重任。
  为了尽快整顿、恢复各县被破坏或处于瘫痪状态的党组织,王家谟冒着极大的危险,亲赴基层,调查情况,指导斗争。
  1927年7月,由于叛徒的出卖,浙江省委组织被破坏。在这紧要关头,党中央把王家谟召到上海,任命他为中共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主任。
  11月初,临时中央政治局召开扩大会议,专门作出关于“制定浙江暴动,夺取浙东政权”的决定,浙江省委成立了浙东武装暴动指挥中心“浙东工农革命委员会”,指定王家谟任主任委员,制定《浙东暴动计划》。
  王家谟被害后,中共中央机关刊物《布尔什维克》第15期刊登了沉痛悼念王家谟等浙江12位遇难同志的文章《哀浙江死者》,文章特别指出:王家谟的牺牲“是浙江党内及浙江工农阶级战线上一个巨大的损失。”这是党和人民给予王家谟烈士的崇高评价。
大海 发表于 2008-3-25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更正

温州没有狮虎山,有些书上写成紫福山,都是错误的,正确的是积谷山。它在华盖山的南边,中山公园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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