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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旅游杯”
《汉风唐韵——古典人物整体造型大奖赛》
参赛报名细则
为积极配合“春季观潮节”的举办,促进盐官景区旅游事业的发展,大力弘扬中华优秀民族文化,不断提高盐官旅游影响力,
现决定于2011年4月至5月,在盐官景区——宰相府地风情街举办“海宁旅游杯杯”《汉风唐韵——古典人物整体造型大奖赛》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 比赛时间和地点:
本次比赛分4场进行,即:预赛(4月16日、17日)、复赛(5月1日)、决赛(5月2日),每场比赛时间为每天的下午1时正准时开始。比赛地点:盐官景区宰相府地风情街——“点将台”广场。
二、 奖金和获得荣誉: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1名,获奖者除获得奖金叁仟元(现金)外,大赛组委会将同时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并且由“浙江钱江潮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与获奖者个人签订相关协议,聘请为“浙江钱江潮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荣誉职工”,今后将有偿参与“浙江钱江潮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所举办的有关大型活动。
本次比赛设二等奖2名,获奖者除获得奖金贰仟元(现金)外,大赛组委会将同时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并且由“浙江钱江潮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与获奖者个人签订相关协议,聘请为“浙江钱江潮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荣誉职工”,今后将有偿参与“浙江钱江潮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所举办的有关大型活动。
本次比赛设三等奖3名,获奖者除获得奖金壹仟元(现金)外,大赛组委会将同时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并且由“浙江钱江潮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与获奖者个人签订相关协议,聘请为“浙江钱江潮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荣誉职工”,今后将有偿参与“浙江钱江潮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所举办的有关大型活动。
本次比赛设个人单项奖9名,获奖者除获得奖金伍佰元(现金)外,大赛组委会将同时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并且由“浙江钱江潮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与获奖者个人签订相关协议,聘请为“浙江钱江潮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荣誉职工”,今后将有偿参与“浙江钱江潮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所举办的有关大型活动。
三、 参赛报名要求:
1 嘉兴市所属(区、市、县)范围内人员,户籍、年龄、性别、身份均不作要求,同时难办迎区外人员参加,比赛将一视同仁。报名参赛者均以个人身份参赛,不接受以任何单位名义报名参赛。
2 本次比赛仅以(汉)唐朝代各人物造型为参赛节目,其他朝代不属本比赛之范围。
3 报名参赛者需自备3套(汉)唐朝代整体造型形象设计(含服装、头饰),能粗略介绍所设计的每款造型人物的朝代、性别、身份和年龄段,并根据人物设计一段3分钟以内的表演,表演形式不作明确规定,可以舞蹈、走秀等方式进行(比赛音乐自备,现场只采用U盘或CD盘,拒绝其他形式伴奏带)。
4 报名采用电话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电话:0573—87616111或钱江潮公司相关网站,一律不收取报名费。
5 于2011年3月15日起接受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14日。
四、参赛具体事项:
1 比赛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参赛者个人自负,大赛组委会仅免费提供比赛当天的午餐1份。
2 预赛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比赛中将择优产生复赛选手30名;复赛将择优产生决赛选手15名,进入最后的决赛;决赛中将产生个人单项奖9名、三等奖3名、二等奖2名、一等奖1名。
3 参赛选手在报名时需准确申报本人的联系地址、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和有效联系电话。
4 参赛选手在每场比赛当天上午10时到达比赛现场,当场抽签决定比赛顺序,迟到者不得进入比赛。参赛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5 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必须自觉服从组委会有关比赛纪律,对违反规定的参赛选手组委会有权作出处理决定。
6 比赛的评判标准:以每个选手的造型整体性和协调性,及短节目表演中对所塑造人物展示的准确性为基本的评判要求,同时考核选手在设计人物中的创新性。
7 比赛将严格按照大赛规定进行,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杜绝一切与大赛规定不符的事件发生。
为了充分体现本次大奖赛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大赛组委会特意从上海和杭州等地,请来了数位具有国家高级资质的专业人士担任本次比赛的全程评委,如:国家高级化妆(造型)师、杭州电视台特约造型设计师、杭州市宽彩化妆培训学校校长——史林宽老师;国家高级化妆(造型)师、上海电视台资深化妆(造型)师——盛伟老师等,为本次大奖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本次比赛宣传力度大,媒体范围广,除了《海宁日报》《嘉兴日报》《杭州日报》《青年时报》《钱江晚报》《嘉兴南湖晚报》《中国旅游报》等平面媒体宣传报导外,还将通过《海宁电视台》《小强热线》《盐官旅游网》《浙江在线》《嘉兴在线》《海宁论坛网》《腾讯网》《中新网》《最美中国》《微博》等众多电视和网络媒体加以连续报导和宣传,不断扩大本次比赛的影响力和提高海宁旅游的知名度。
2011年“海宁旅游杯”
《汉风唐韵——古典人物整体造型大奖赛》
组委会
201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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